集团党委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2-28 信息来源: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 浏览:21828次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乌海市委的统一部署,集团党委在2014年2月中旬启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黄河能源科技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并在2月下旬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布置工作,落实措施,全面启动工作方案。此次活动从2月中旬开始到八月底结束,历时半年,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参加这次活动的各总支、支部要搞好学习教育,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搞好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各总支、支部在开展活动后要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干部、党员、积极分子,以《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8337”发展思路---干部教育读本》、《乌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选编》等为读本,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乌海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学习中央召开的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乌海市委、我集团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活动方案中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2.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党员、干部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意见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以及设立网上邮箱等方式进行。
3.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该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职工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让职工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4.深化主题活动,服务职工群众。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员转作风”和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活动,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5.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深入调研、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带头参加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了解职工的疾苦,为职工排忧解难,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
6.总结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各公司要注意总结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密切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方式方法、渠道途径和制度机制,总结宣传密切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典型,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7.强化组织领导。各公司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机构,适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方案,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摆不好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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