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发布时间:2016-07-21 信息来源: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 浏览:19961次
科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规划函〔2016〕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科技攻关,进一步提升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科技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管理规定》(安监总厅科技〔2014〕7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决定开展2016年破解安全生产难题科技攻关工作,征集科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方向一:煤矿综放工作面提升安全自动化水平。
方向二:煤矿井下主运输系统无人值守。
方向三:煤矿综采工作面自动找直关键技术。
方向四: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无轨设备精确定位与防碰撞。
方向五:金属非金属矿山固定设施远程安全无人值守集成化。
方向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碰撞事故主动防控。
具体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和科研团队,能够为项目研发提供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
(二)项目承担单位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三)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有能力进行成果应用和转化。
(四)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征集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专家评审和公示。我司组织专家对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三)批复公告。我司将遴选出的破解安全生产难题科技攻关项目及承担单位在总局网站上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每个方向只支持1个项目,项目应覆盖该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
(二)项目研究内容应于2017年4月底之前完成。
(三)每个方向拟安排部分经费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配套经费比例不低于总经费的50%。研究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独立账簿,独立核算,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研究工作顺利实施。
(四)请承担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四份寄送至我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ejichu@chinasafety.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A124(邮编:100713)。
联系人及电话:侯贤军,010-64463177(带传真)。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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