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责任安全生产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
发布时间:2014-01-16 信息来源: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 浏览:19745次
摘要: |
![]()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更加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了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处罚力度; 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扩大监管范围,严肃查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责任人的处罚,让肇事者、责任人付出更大的代价。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认真汲取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加大执法力度,用更严格的法制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状况,尤其是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2014-01-16上一篇: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召开 马凯作重要讲话
2013-12-26下一篇:中共中央要求严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腐败案